永城市实验中学2020年秋季招生公告
来源:市教体局基教科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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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对象

已经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招生范围

招生办法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情况,依据“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照以下三种生源依次录取,前面批次完成招生计划的则不考虑后续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监护人可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1.户房一致:有划定片区内户籍和房产,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有户无房:有划定片区内户籍、无片区内房产。自2021年起,入户时间至当年9月1日需满半年以上。

3.有房无户:无划定片区内户籍、有片区内房产。

提供证件及要求:

(一)第一类情况学生: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子女户籍、房产均在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学生。

1.电脑打印的户口簿(如子女与房产户主不在同一户口薄上的,需同时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孩子出生证)。

2.父母二代身份证;

3.学生父(母)亲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二)第二类情况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子女户籍均在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电脑打印的户口本(如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同时提供父母结婚证);

2.父母二代身份证;

(三)第三类情况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内拥有房产的适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父(母)亲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电脑打印的户口簿(如子女与房产户主不在同一户口薄上的,需同时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孩子出生证);

3.父母二代身份证;

说明:

1.以上三项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供审验)和复印件一份(存档用)。

2.外来经商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请提前准备好户籍凭证、居住凭证、务工或经商凭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永城市第六初级中学、永城市第四初级中学(教育园A区)报名。

报名程序

招生日程安排:

1.招生宣传(7月29日—8月4日)。

学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报送市教体局审批。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并制作宣传版面,将我校的招生方案在总校区大门外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咨询电话。

2.网络信息采集(8 月5 日—8 月10日)。学生或家长利用电脑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登录“初中招生学生报名采集入口”,按页面上的提示,完善相关信息,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图片。我校将在总校区南门卫室咨询处,在总校区南院大厅设现场报名点,指导家长为学生采集信息,帮学生完成报名工作。

3.网络资格初审(8月11日—12日)。

我校组织人员审核学生报名信息,全面掌握报名学生整体情况。

4.现场资格审核(8 月13日—16日)。

我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为学生编排报名序号,明确现场资格审核日期。学生或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验中学总校一号楼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将有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学校派出人员共同组成的审核组,对学生或家长提交的证件进行严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可先联系有学位的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再重新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选择报名点(即申请就读学校)。

5.教体局审核(8月17日—19日)。

教体局将组织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对学校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复审,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生在本辖区的入学资格。

6.公布结果(8 月20日)。

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到我校总校区大门外张贴处查看。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于8月22日8:00-18:00到实验中学总校区报到,领取《编班考试通知书》,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的,将视为放弃到我校就学资格。

咨询电话:0370-5206878(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同学们,这里是知识的海洋,这里是成长的沃土,无论你来自何处,只要你心怀梦想,都能在这里扬帆起航。我们在校园等你!

图/文:市教体局基教科
编辑: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