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来源:市教体局安稳科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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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风险、消除隐患,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 全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的通知》(教办安全〔2020〕223 号)文件要求和省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教育系统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坚决扛起维护学校安全的政治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排查,推动各乡镇中心校、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使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学校安全隐患明显整治,学校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明显健全,学校安全形势明显向好,学校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实现教育系统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排查内容

按照全方位、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特别是针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涉及师生的事件及其它易发多发安全问题的领域,全面开 展大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的决策部署情况,是否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是否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及措施、健全机构领导小组和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等。

(二)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教育课时、教材、经费、师资是否落实;是否围绕抗疫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开展教育和宣讲活动;“把灾难当教材、与祖国共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是否利用永城市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常态化安全教育课及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排查、疏导情况等。

(三)安全防范建设情况。是否按照标准,开展人防、物防、 技防建设;是否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 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是否实行校园封闭管理等。

(四)消防安全情况。是否落实消防制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等。

(五)校车及交通安全情况。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建立、 工作开展、作用发挥情况;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专项清理情况,在用的非专用校车淘汰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严处情况;是否存在“黑校车”及整治情况等。

(六)食品安全情况。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完善工作机 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食堂食品采购、运输、存储、加工、 销售等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中小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任务是否完成,其他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情况;中小学陪餐制是否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内是否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是否出售“三无”“五毛”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是否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等。

(七)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情况。开展危化品综合治 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隐患;是 否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 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并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 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 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 情况;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 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 岗,对特种设备是否加强日常检查保养,是否委托专业公司定期 检测维修等。

(八)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是否联合有关部门,对校园 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出版物市场、住宿场所、食品安全秩序 等开展专项整治,校园周边有无各类非法经营、违章搭建等,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否乱停乱放,有无商贩摊点,中小学 200 米内有无设立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 机制及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守护落实情况;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等。

(九)其它安全工作。是否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是否按照要求,扎实开展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和反恐怖工作;是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防溺水、防范校园欺凌和防灾减灾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 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1月16日。各级各类 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明确目标、任务、措施、职责等,全面彻底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 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认真进行整改,确保 整改到位。

(二)复查阶段。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1月23日。各乡镇中心校组织人员,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自查情况进行复查, 确保大排查工作扎实进行、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抽查阶段。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大排查期 间,市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督查组,随时对各乡镇中心校、各学校进行抽查, 督促各乡镇中心校、各学校做好大排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中心校、各级各类学校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大排查。要加强对大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

(二)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查促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通过此次大排查,从源头上治理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此次排查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共同推进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四)强化统筹,严肃问责。在开展大排查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分析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统筹和协调,确保大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件,要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市教体局。活动结束后,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11月5日前以正式报告形式报市教体局安稳科。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不彻底、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进行追责。

箱:awk@ycsedu.com


附件:1.永城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督查组及分工

      2.永城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检查内容表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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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市教体局安稳科
编辑:豆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