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暑期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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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暑期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暑期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师〔2019〕49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暑期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师〔2019〕495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每位教职工和家长知道“六个严禁”: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迅速组织自查自纠,各校成立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了解本单位有偿补课情况,及时处置违纪违规行为。市教体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学校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及时深入了解有偿补课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建立拒绝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

三、各乡镇中心校、中小学、各局属学校要签订《永城市中小学校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见附件2),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本校教职工签订《永城市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见附件3)。所签订学校承诺书于7月22日之前报送教体局备案,教师承诺书由所在乡镇中心校及局属学校备案。暑期期间每周五下午把本单位排查情况以表格形式(附件4)报师训科邮箱。

四、市教体局设立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370-5118631、5118632、5118625。

各校暑期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请于8月25日前报送市教体局师训科。联系方式:刘政,0370-5118632,liuzheng19730707@126.com。

附件:

1.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暑期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

2. 永城市中小学校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

3. 永城市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4. 周排查情况报表

2019年7月19日

附件1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加强暑期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

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厅直属中小学校: 

近期,我省发生多起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参与有偿补课、举办培训班的舆情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我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为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教育行风,现就加强暑期有偿补课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做好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参与有偿补课的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强化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树立风清气正教育行风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把有偿补课防范治理作为暑假期间的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和检查手段,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类有偿补课行为的发生。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治理查处,确保工作实效,防止走过场。中小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举办补习班等行为,切实加强对在职教师的的教育和管理,逐人摸清、排查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切实刹住教师有偿补课的不正之风,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暑期各类教师培训,深入宣传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行业规范,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要加大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典型宣传力度,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立德树人、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营造有利于防范治理工作的舆论态势和工作氛围。

三、明确措施,注重实效。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教师〔2015〕739号)要求,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各类行为开展排查工作,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要将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作为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师德表现考评的一票否决项,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公布社会监督投诉渠道。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疏堵结合,科学管理。

各地、各校要坚持治理与预防、规范与引导、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推动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治理防范工作。积极探索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新机制,鼓励采取公益辅导、志愿服务等形式满足家长和学生的合理补课需求,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各地、各校暑期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请于8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教师教育处。联系方式:吕康,0371-69691798(传真),24295376@163.com。 

2019年7月16日

附件2

永城市中小学校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

本校组织教师学习并熟知国家、省、市有关禁止学校及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规定,承诺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杜绝有偿补课。我校郑重承诺:

1.不以学校名义违规组织、要求学生集体补课或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本校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本学校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本学校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我校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甘愿接受上级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永城市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我已认真学习、熟知了永城市教育体育局《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告知书》。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将严格按照《告知书》要求,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规定,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我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不组织、推荐、诱导和强制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不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

3.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并甘愿接受学校和上级的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附件4学校周排查情况报表.doc


编辑:梁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