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永城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3-09-28
浏览量:0 | | | |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稳妥有序推进校外培训规范发展工作,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不断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有效减轻,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的感谢!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永城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温馨提醒您:

一、精准把握“双减”内涵,用心维护教育生态

家长朋友们,推进“双减”工作,是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推动学校教学更加优化、校外培训更加规范的重要战略决策,是帮助孩子提高在校学习效率、变“学得多、考得好、分数高”为“学得好、成长好、素质高”的思想转变,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身心健康、推进家庭回归正位、回应社会普遍关切的具体行动。希望我们共同学习好、理解好“双减”精神,从着眼孩子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支持“双减”政策落实,配合“双减”措施落地,确保“双减”工作实效。

二、理性助力孩子发展,不参加学科类培训

家长朋友们,我们要正确看待培训行为,不要被人为制造的培训“刚需”所绑架,拒绝盲目跟风攀比,摒弃“抢跑超车”观念。不参与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补课违规活动,坚决做到不支持、不参与在职教师校外补课活动,充分认识违规培训所带来的安全、资金风险,切实维护自身利益,拒绝参加各种“教育咨询”“家庭教育”“一对一、一对多私教”“托管写作业”“衔接班”等隐形变异的违规学科类培训;如需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请选择证照齐全、教师有资质、安全有保障的培训机构,应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非学科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三、树立科学成才观念,摒弃焦虑情绪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位家长的殷切期望,立德树人、育人育才是教育事业的初心使命。我们要共同认识到,考试成绩不是评判孩子的唯一标尺,也不是决定孩子发展的唯一渠道。“双减”时代为我们提供了培养孩子自主管理能力的契机,我们应基于孩子的内在特质,注重挖掘和培养孩子的兴趣和特长,引导孩子合理安排学习计划,正确处理好学习、运动、娱乐之间的关系,自觉保证睡眠时间和质量。适当指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组织家庭体育锻炼和户外文体活动,减少孩子对电子产品的依赖,利用生活场景和生活经验科普安全知识。寓教于乐、寓教于家、寓教于劳动、寓教于生活,不入“内卷”漩涡,多一些对孩子思想的关心和心理的关爱,与孩子共同成长,做一名合格的“智慧家长”,在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道路上,让我们力耕不欺、同心前行,共同促进孩子们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四、审慎选择培训机构,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在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时,我们要秉着“平安消费”放第一的原则,主动查看机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培训人员资质、培训项目、收费标准等公示信息,选择资质齐备、信息完整的合法培训机构,无法提供上述两项“一证一照”中任何一项的都是违规机构。

为保护孩子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国家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适用于学科、非学科类机构),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培训费应于临近课程开班前才缴纳,请您务必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不要超前缴费。在支付培训费用时,不要支付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支付不超过5000元限额的费用。缴费后一定要及时索取与机构名称相一致的税务发票,且发票内容要与实际情况相符,不要让培训机构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税务发票以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 

五、参与监督培训机构,多方协同治理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双减”工作需要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真诚欢迎广大家长进行监督,如发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校外教育培训审批和监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放任培训机构逃避监管,最终还是损害消费者自己的利益。

日前,教育部颁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健康发展。

永城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