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4-26  编辑:王平  浏览量:69 市教体局安稳科

永教体字〔2019〕82号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幼儿园):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18日

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

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方案》,扎实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两提升、两下降、五个不发生”工作目标,特制定《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认真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强化学校内部管理,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及周边秩序,打击各种侵扰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防范基础扎实,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安全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安全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落实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中小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安全岗位工作指南》要求,细化学校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并做到职责上墙。相关各岗位管理和工作人员对具体相关安全工作制度、职责知晓率达100%。

(二)加强安全、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安全教育课时、教材、经费、师资,中小学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将安全教育与德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有机融合,把敬畏生命、保障权利、尊重差异的意识和基本安全常识根植在学生心中。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排查,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中小学生沉迷网络的教育引导工作。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情况。

(三)夯实安全防范基础。按照要求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和专业保安,门卫值班室按执勤人数配齐防卫器械;校园重点部位进行安防系统建设,完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装置和电子巡查系统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在学校周边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等,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力争做到“五个百分之百”:即配齐专兼职保卫人员和落实门卫值班制度的校园数达到100%,符合安装条件的学校,硬质防冲撞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的校园数要达到100%,在学生正课时间落实封闭式管理制度的校园数要达到100%,在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校园数要达到100%。

(四)加强校园内外管理。学校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要落实每日值班制度,学生上、下学期间,严格执行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安排一定数量的教职工担任治安员,参与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治安执勤;加强校内巡逻,寄宿制学校实行夜间巡逻,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加强教学楼教学活动管理,尤其是课间操和早晚自习时,明确值班教师,安排好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加强大型集会、实习实训、集体外出等集体活动管理,严防踩踏、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教职工管理。做好校园内部工作人员背景审查工作,严把准入关;要定期开展排查,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管控工作;对品行不端,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并妥善处理;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师德失范行为情况,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发生侵害学生的事件;全面掌握学生、教师思想动态,了解学生间、教师间、师生间及学生家庭的矛盾,及时化解;动态掌握校园及周边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易肇事肇祸、扬言报复社会、重点上访、吸毒、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曾因涉及违法犯罪活动被打击处理、闲散青少年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逐一登记造册。

(六)加强师生交通安全。加强师生用车、校车管理,司机、车辆必须证照规范、齐全,不得使用超期报废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接送师生的校车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斑马线、上下学时段要有交警疏导交通、建立临时停车位等。

(七)加强饮食安全和疾病防控。学校食堂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禁止采购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及原料;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比例达到70%以上;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杜绝出售“三无” “五毛”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制度、传染病和常见病、校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学校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严格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加强健康教育。

(八)加强消防、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安全。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高层建筑防火、危化品综合治理;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要符合要求;重点单位要建立微型消防站;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演练,将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军训内容;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要符合要求,无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并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要保证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设置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并保持运行良好;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检测维修。

(九)强化教学教育设施安全。校舍及基础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认真落实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对老化校舍、陈旧设施及时维修更新,校内无D级危房、危墙等。根据实际建立学校安全事项专项认证及采信推广机制,对学校使用的关系学生安全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建筑材料、体育器材等,要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规定做好相关认证工作。

(十)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永城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通过校讯通、短信、微信等向学生家长每周发送不少于一次防溺水提醒信息情况,组织发放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省专项办《告家长书》,强化学生“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

(十一)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课堂、论坛、讲座、研讨会、校园网、学生社团等管理;积极防范对学生的传销、诈骗、校园贷和社会人员进入校园煽动、串联、制造事端等;认真开展反恐反邪教防渗透工作;积极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非法宗教聚会点;强化网络安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网络安全法》规定,全面推进重要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等保测评和问题整改;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泄密等技术措施情况。

(十二)防范校园欺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协调机制,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加强教育宣传,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定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对家长开展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排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积极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涉嫌违法犯罪及时向政法部门报案并配合处理。

(十三)配合落实校园周边治安防范措施及净化环境。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对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安全隐患突出场所、黑恶势力和脏乱差环境排查摸底,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排查工作要深入细致,不留盲点和死角,既要排查出那些浮在面上的问题,也要注意把握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更要注意发现那些重大治安隐患。建立排查工作台账,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推动落实校园周边治安防范措施,净化周边环境。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从2019年4月开始,至2020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各乡镇中心校、学校及时启动“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职责,层层动员部署。将安全年活动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姓名、职位、联系方式),于4月25日前报市教体局安稳科(联系人:李华东,电话:0370-5118018 ,邮箱:419645487@qq.com)。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至6月)。全面彻底地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深入整改阶段(2019年7月-2020年1月)。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幼儿园)对于能够自行整改的隐患自行组织整改,对于不能自行整改的要分类建立台账(附件2),报送市教体局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教体局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2月-3月)。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幼儿园)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对建设年活动进行总结,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是省委省政府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解决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确保校园长治久安的难得机遇,各乡镇中心校、学校要统一思想,抓住机遇,积极参与,主动配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校、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担任建设年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在全市上下形成强大声势、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中心校、学校要以此次安全年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发动师生广泛参与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设年活动期间,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幼儿园)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教体局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阶段结束前5日报送阶段工作总结。出现校园安全稳定事故事件的要第一时间向市教体局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定期向市教体局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市教体局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下发通报,对各地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活动结束后,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20年3月25日前以正式报告形式报市教体局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2.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排查表


2019年4月18日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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