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学生溺亡事件发生,防溺水再次强调(致家长的信)
  • 发布人:admin2
  • 时间:2021-03-24
  • 点击:27244
  • 来源:市教体局安稳科

3月12日下午,河北省邯郸经开区南屯头两名小学生,一个8岁,一个11岁。放学后没有按时回家,家长四处寻找,最终在一条新开河桥上发现了电动车,当晚打捞起两个孩子的尸体,均不幸溺亡。

3月13日下午,淄博淄川留仙湖一名14周岁男孩景区划船落水身亡,男孩是从一条船跳至另一条船时发生意外。

尊敬的家长朋友:

天气转暖,近日已有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发生,为了悲剧不再重演,请家长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对孩子加强教育与管理。

家长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和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案警示,让孩子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重点教育孩子做到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告诫孩子上放学路途中不要随意去玩水,按时上学,放学后按时回家,勿在外逗留。如果孩子没有按时回家,请家长及时寻找,以防孩子发生意外。同时要注意,不要让低龄孩子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

周六周日休息期间,请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经常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提高孩子的防溺水自觉性和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如有条件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如发现有孩子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除了溺水外

交通安全问题

也不容忽视

家长们要切实

担负起教育、监护责任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